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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美]舍伍德·安德森 | 楼武挺 译,全文7213字

父亲——我相信——是生性快乐、和善的人。三十四岁前,他一直在给名为托马斯·巴特沃斯的人打工,地点位于俄亥俄州比德韦尔镇附近。那时,父亲有一匹自己的马,周六夜晚常驾马车去镇上,跟其他农场工人相聚。到了镇上,他会在本·黑德酒吧喝几杯啤酒,并流连数小时。一到周六夜晚,那家酒吧总是挤满农场工人:歌声不断,酒杯撞击吧台的砰砰声此起彼伏。到了夜里十点,父亲会沿一条人迹罕至的乡村公路,驾马车回家;回到家,安顿好那匹马后,就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了。那时的他,随遇而安,与世无争。

父亲在三十五岁那年春天,娶了当时是乡村教师的母亲。次年春天,我扭动着身子,呱呱坠地。此后,这两人变了,变得雄心勃勃。美国人不甘平庸的那股激情,占据了他俩的内心。

也许,这一切得归因于母亲。身为教师,她肯定读了许多书与杂志。我想,她可能读过关于加菲尔德 [2] 、林肯 [3] 及其他出身贫困的美国人如何出人头地的故事,因此在睡懒觉的日子,大概曾梦想躺在旁边的我,有朝一日也能统治众多百姓和城市吧。不管怎样,母亲说服父亲不再当农场工人,卖掉自己的马,踏上自主创业之路。母亲寡言少语,个子高挑,鼻子颇长,灰色的眼睛总是显得忧心忡忡。她对自己毫无所求,但望夫成龙、望子成龙的心,实在无可救药。

这两人的第一次创业,以惨败收场。他俩在格里格斯公路旁租了十英亩贫瘠的乱石地——离比德韦尔镇八英里远,开始养鸡。我的童年就在那里度过,对生活的最初印象也来自那里——从头至尾,全是不幸。如果我现在是个悲观的人,往往只看得到生活较为阴暗的一面,这得归因于我的童年:本该快快乐乐、无忧无虑的时光,却在鸡场度过。

不谙养鸡的人,无法了解一只鸡可能遭受的众多悲剧:从蛋里孵出来;变成毛茸茸的小东西,一如复活节贺卡上所画;几周后,又变得光秃秃,非常丑陋;吃掉大量你父亲额头汗水换来的谷物和谷物粗粉;感染叫作禽鸟舌喉炎、霍乱及其他名字的疾病;傻站着,呆呆地盯着太阳;最后病死。为达到上帝的某些神秘目的,少数一些母鸡,偶尔外加一只公鸡,会挣扎着活到成年。成年母鸡产下蛋,从那些蛋又孵出别的鸡。可怕的循环就此形成。这一切,复杂得令人难以置信。大多数哲学家,想必就是在鸡场长大的。人对一只鸡满怀期待,结果总是彻底失望。刚踏上生命之旅的鸡雏,看上去既机灵又警觉,其实笨得无可救药。它们跟人非常像,让人在对生命的判断中拿不定主意。如果没有病死,它们会等到你满怀期待时,钻进四轮运货马车轮底——给车轮压扁,并让它们的造物主收回。寄生虫肆虐它们的青春,你不得不花大把大把的钱,购买医治药粉。后来,我看到逐渐出现一批鼓吹养鸡发财的书籍与刊物。这是写给刚吃了禁果的神看的。此类书籍与刊物总是给予人希望,宣称有雄心的普通人,养上几只母鸡,就会大有所为。千万别受误导。这不是写给你看的。宁可去阿拉斯加冰雪覆盖的山上淘金,寄希望于政客的正直,或者如果你愿意,相信这个世界一天更比一天美好,正义终将战胜邪恶,也不要去读关于母鸡的书籍与刊物,更不要轻信。这不是写给你看的。

扯远了——其实,我要讲的故事,跟母鸡基本无关。如果不出差错,鸡蛋才是主题。那十年,我父母竭尽所能,想使鸡场赢利,但最终放弃挣扎,另起炉灶。他俩搬去俄亥俄州比德韦尔镇,做起餐饮生意。为不孵化的孵化箱和那些“毛绒小球”——起初样子特别又可爱,接着长成半秃的小母鸡,再长成动不动就死的大母鸡——操心十年后,我们一家抛弃过往的一切,用四轮运货马车载着全部家当,沿格里格斯公路,前往比德韦尔镇。这支怀着希望的小小车队,启程去寻找一处新的起点,好开始在人世间不断往上攀爬的旅程。

现在想来,当时,我们一家看上去肯定挺悲惨,跟逃离战场的难民没多大区别。我和母亲徒步而行。装载家当的四轮运货马车,是问邻居艾伯特·格里格斯先生借的。马车两侧往外戳着几把劣质椅子的椅腿,车上堆着几张床、几张桌子、一些装厨房器具的箱子。那堆家什后面是一只装有活鸡的板条箱,箱顶搁着我年幼时坐过的婴儿车。为何留着那辆婴儿车,我至今仍不清楚。当时的情形,我父母不可能再生孩子,何况婴儿车轮子已坏。没多少财产的人,总爱死抓着手上的东西不放。这是生活令人如此绝望的其中一个原因。

父亲坐在马车上。他那时四十五岁,秃顶,微胖;又因长期跟母亲与鸡群为伴,变得寡言少语、灰心丧气。开鸡场的十年间,他一直在附近各处农场打工,但挣的大部分钱,不是花在给鸡治病上,就是用于购买威尔默的“白色霍乱散”、比德洛教授的“催蛋剂”或母亲在家禽饲养刊物广告中发现的其他药物。父亲头上只剩两小撮头发,就在耳朵上方。我仍记得,冬季出太阳的下午,每逢他在火炉前的椅子上打盹儿,年幼的我总爱坐在附近,盯着他瞧。当时,我已开始看书,凡事有了自己的想法。我想象,父亲头顶那道光光的纹路好似一条宽阔大路,一如恺撒[4] 可能会下令修筑的行军通道,以率领麾下军团从罗马出发,去征服奇妙的未知世界。我想象,父亲耳朵上方那两撮头发就像两片森林。半睡半醒间,我梦见自己变成一个小人,正沿那条大路,前往美丽的远方——那里没有鸡场,生活是一件不受鸡蛋打搅的乐事。

关于我们一家从鸡场到镇上的逃亡之旅,都能写一本书了。整整八英里,我们母子俩走了一路——母亲是为防止东西从马车上掉落;我呢,是为领略世界的奇妙。马车座位上,紧挨父亲而放的,是他最珍视的宝贝。到底是什么,且听我解释。

在鸡雏孵化数量多达几百甚至几千的鸡场,偶有灵异发生。鸡蛋里会孵出怪鸡,正如人类会生下怪胎。不过,这类意外并非经常发生——千万分之一的概率吧。万一发生,我跟你说,一只鸡可能生来会有四条腿,或两对翅膀,或两颗脑袋,等等。这些怪鸡无法存活。刚刚手抖了一下的造物主,会立即将它们收回。这些可怜的小东西无法存活,对父亲而言,算得上人生一大悲剧。他心存一个念头,只要能把一只五条腿的母鸡或两个头的公鸡养大,便能发财。他幻想把怪鸡带去县里的各个集市,向其他农场工人展示,以此致富。

总之,父亲保存了在我家鸡场诞生的所有小怪物:一个玻璃瓶装一只,泡上酒精。他小心翼翼地把那些玻璃瓶装进一只箱子。在我们一家前往镇上路途中,那只箱子一直放在马车座位上,紧挨着他——一只手赶马,另一只手紧抓着那箱子。一到目的地,他立即搬下箱子,取出那些玻璃瓶。我家在俄亥俄州比德韦尔镇开餐馆期间,那些用小玻璃瓶装着的怪鸡,一直搁在吧台后面的一块搁板上。母亲偶尔会抱怨,但对于自己的宝贝,父亲心坚如石。这些怪鸡非常珍贵,他说,人们爱看奇奇怪怪的东西。

上文,我曾提及我家在俄亥俄州比德韦尔镇做起了餐饮生意,其实,我有点言过其实。此镇坐落在一座小山丘山脚,边上有条小河。铁路没有穿过镇子,火车站位于镇北一英里外名为皮克尔维尔的地方。火车站旁曾有一家生产苹果汁的厂、一家生产泡菜的厂,不过在我们一家到达前,均已倒闭。镇上主街那有家旅馆。每日早晚,会有班车从那家旅馆开出,沿名为特纳大道的公路,开往火车站。去那种偏僻之地做餐饮生意,是母亲的主意。她提了一年,然后突然有天,跑去租下火车站对面的一栋闲置仓库。母亲认为,在那里开餐馆能赚钱。“旅客,”她说,“为坐火车离开镇子,总要在火车站干等,而镇上居民又会来等进站的火车。他们会来餐馆买馅饼、喝咖啡。”如今年岁稍长,回过头去看,我知道母亲此举还有另一个目的。她望子成龙心切:希望我出人头地,进镇上的学校,长大后做城里人。

在皮克尔维尔,我父母辛勤如故。首先,得把仓库收拾成餐馆的样子。这花去了一个月时间。父亲搭了一块搁板,用来摆放蔬菜罐子;又做了招牌,上面用红漆大字写着他自己的名字,名字底下加一条不容置疑的命令——“进来吃”,但鲜有人理睬。此外,餐馆里还买了玻璃柜,用来摆放雪茄和烟叶。母亲擦洗了地面和墙壁。我进了镇上的学校,庆幸自己能离开农场,摆脱那些垂头丧气、可怜兮兮的鸡,但并未很快乐。傍晚,沿特纳大道,从学校走回家,我想起在校园里看见的那些孩子:一群小女孩,唱着歌儿,单脚跳来跳去。我学着试了试:沿结冰的路面,郑重其事地单脚跳了几下。“蹦蹦跳跳去理发!”我边跳边尖声唱道,随即猛地停下脚步,疑惑地环顾四周,生怕让人瞧见自己兴高采烈的样子。想必在当时的我看来,自己正在做像我这样的人不该做的事,因为我在死神天天光顾的鸡场长大。

母亲决定,我家餐馆夜里也该营业。夜里十点,有趟客运列车经过我家门前北上。其后,又有趟本地货运列车南下。该货运列车要在皮克尔维尔进行编组,而等一切妥当后,列车班组人员会来我家餐馆喝热咖啡、吃东西。偶尔,其中一人会点个煎蛋。凌晨四点,他们又会从南边回来,再次来餐馆吃喝。小本生意逐渐有了起色。母亲夜里睡觉,白天看店,招待寄膳客人。父亲白天睡觉,睡的是母亲夜里睡的床。我呢,就去比德韦尔镇上学。漫漫长夜里,在我们母子俩睡觉时,父亲得烧好要用的肉,以备次日做成三明治,放入寄膳客人的午餐篮。慢慢地,他脑中萌发出不甘平庸的念头。着了“美国精神”的魔,他也变得雄心勃勃。

漫漫长夜里,如果没多少事要做,父亲就有时间进行思考。这导致了他的悲剧。有天夜里,父亲断定,自己过去之所以一事无成,是因为不够乐观,因此以后要用乐观的态度对待生活。清晨,他上楼来,挤进母亲的床。母亲醒了,他俩开始交谈。我躺在屋角的床上,侧耳听着。

父亲提出,他和母亲都要尽力使来我家餐馆就餐的客人感到快乐。我已记不起原话,但给人的感觉,他似想通过某种费解的方式,变成某类大众艺人。当客人,尤其从比德韦尔镇来的年轻人,走进我家餐馆——其实,鲜有客人来就餐——他俩要跟他们说些幽默风趣的话。从父亲话里,我听出,他似想给客人留下一个印象:他是快乐的餐馆掌柜。母亲想必从一开始就心存疑虑,但未说任何泄气话。父亲认为,比德韦尔镇年轻一辈的心中,会产生对他和母亲的极度喜爱之情;每天夜晚,成群结队的人,会唱着歌儿,喜气洋洋地沿特纳大道赶来,带着欢声笑语,走进我家餐馆;餐馆里将充满歌声与欢乐。我无意给读者留下印象,以为这番高深言论出自父亲之口。正如前面提到的,他是不善言谈的人。“他们想找个地儿。我跟你说,他们想找个地儿。”父亲反复念叨。他翻来覆去,只说得出这么一句话。其他的,都是我自己想象的。

随后两三周里,父亲的提议在家里全面实施了。我们说得不多,但在日常生活中,都竭力用笑容取代愁眉。母亲冲寄膳客人微笑。受她感染,我冲我家那只猫微笑。一心想取悦客人的父亲,变得有些狂热。毫无疑问,他体内某处潜伏着一丝想出风头的天性。不过,父亲并未浪费太多心思在夜间服侍的铁路职工身上,而似乎在等待从比德韦尔镇来的某位年轻小伙或姑娘走进餐馆,好向他们展示自己的绝活。餐馆吧台上摆着一只铁丝篮,里面总是装满鸡蛋。父亲脑中萌发要使客人感到快乐的念头时,那篮鸡蛋想必就在他的眼前。鸡蛋跟这个念头的萌发存在某种联系。不管怎样,一枚鸡蛋彻底挫败了父亲生命中的又一次突发奇想。有天深夜,从父亲喉咙爆发的怒吼,将我吵醒。我和母亲从各自床上坐直身子。随后,母亲哆嗦着双手,点起床头旁边桌上的灯。楼下,餐馆前门砰地关了。几分钟后,父亲迈着沉重的脚步,来到楼上:手拿一枚鸡蛋,同时那只手不住颤抖,犹如打寒战。他站在那里,瞪着我们母子俩,双眼流露出几近疯狂的神色。那副样子让我相信,他会把手中的鸡蛋砸向我们母子俩中的任意一人。但接着,父亲把鸡蛋轻轻放到桌上台灯旁,然后跪倒在母亲床前,像孩子似的哭了起来。受他的悲伤感染,我也跟着哭了。楼上那间斗室顿时充满我们父子俩的恸哭声。说来荒谬,对于当时的情景,我现在能记起的只有一件事:母亲的手不停摩挲父亲头顶那道光光的纹路。我忘记母亲对父亲说了什么,又是如何说服父亲讲出楼下发生的事。父亲的解释也从我脑海彻底消失了。我只记得自己的悲伤和恐惧,只记得灯光下、跪在床边的父亲头顶那道光亮的纹路。

至于楼下到底发生了什么——出于某种解释不清的原因,我对此知道得一清二楚,仿佛自己目睹了父亲的难堪。一个人迟早会知道许多解释不清的事。那天夜里,年轻的乔·凯恩——比德韦尔镇某商人之子——来皮克尔维尔接他父亲。后者坐的正是夜里十点从南边来的那趟客运列车。列车已晚点三小时。乔走进我家餐馆闲坐,以打发等待时间。本地那趟货运列车到站了。列车班组人员来餐馆吃东西。最后,餐馆里只剩下乔和父亲。

这个从比德韦尔镇来的小伙子,自走进我家餐馆那刻起,想必就对父亲的种种举动感到困惑不解。他猜测,父亲不满其在餐馆闲坐,并发觉自己的出现,显然令餐馆掌柜非常不安,于是考虑离开。不巧的是,天开始下雨了。他不想冒雨走远路,先回镇上,再过来,于是买了一支五美分的雪茄,又点了一杯咖啡,接着掏出衣兜里的报纸,读了起来。“我在等夜里那趟列车。它晚点了。”他抱歉地说。

父亲——乔·凯恩之前从未见过——久久盯着眼前的客人,一言不发。毫无疑问,父亲怯场了。正如生活中一再发生的那样,梦寐以求的时刻终于到来时,他不免有些紧张。

首先,父亲不知道该如何摆弄自己的双手。情急之下,他把一条胳膊猛地伸过吧台,跟乔·凯恩握了握手,并招呼道:“您好!”乔·凯恩放下手中的报纸,凝视着他。父亲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到吧台的那篮鸡蛋上。“唔,”他吞吞吐吐地说了起来,“唔,你听说过克里斯托弗·哥伦布[5] 吧?”他显得很气愤。“那个克里斯托弗·哥伦布就是骗子。”他语气坚决地说,“他说自己能让鸡蛋竖着立起来。他真是这么说的,可接着他把鸡蛋一头敲破了。”

在客人看来,克里斯托弗·哥伦布的狡诈,似乎令父亲非常气愤。后者不停嘟嘟哝哝,骂骂咧咧,称不该教育孩子们说克里斯托弗·哥伦布是伟人,毕竟此人曾在重大时刻行骗;此人吹牛说能让鸡蛋竖着立起来,等到别人让其演示时,却耍了花招。父亲一面仍不停数落哥伦布,一面从吧台的篮子里拿起一枚鸡蛋,开始踱来踱去,同时两只手掌来回揉搓鸡蛋,面带和蔼的微笑。他开始含混不清地嘟哝,来自人体的电流会对鸡蛋造成什么影响;又说不用敲破蛋壳,只需放在两掌间来回揉搓,就能让鸡蛋竖着立起来;最后还解释手的温度和轻轻揉搓,能改变鸡蛋重心。但乔·凯恩对此不是很感兴趣。“我摸过几千只鸡蛋,”父亲说,“没人比我更了解鸡蛋。”

父亲把手中的鸡蛋立在吧台上,但鸡蛋立即躺倒了。他试了又试,每次都把鸡蛋放在两掌间揉搓一会儿,边揉搓边嘟哝电流的种种神奇之处和关于重力的几条定律。经过半小时的努力,父亲好不容易把鸡蛋竖着立了片刻,一抬头却发现,客人早已没再看了。等到再好不容易把乔·凯恩的注意力吸引过来时,鸡蛋又躺倒了。

迫不及待地想出风头,加上因立鸡蛋没成功而颇感羞愧,父亲从搁板上拿下装着怪鸡的瓶子,开始向客人一一展示。“你希望像这家伙一样,长七条腿和两个脑袋吗?”他边问边展示最奇异的那只怪鸡,脸上闪过一抹愉快的微笑。接着,他把手伸过吧台,想去拍打乔·凯恩的肩膀,就像他年轻时在本·黑德酒吧经常看见别人做的那样——如开头所述,父亲还在农场打工那会儿,周六夜晚常驾马车去镇上那家酒吧饮酒会友。看见那只严重畸形的怪鸡漂浮在瓶中的酒精里,客人略感恶心,起身离去。父亲赶紧从吧台后面出来,抓住那年轻人的胳膊,把后者拉回原来的座位。父亲感到有些生气,不得不暂时别过脸去,强迫自己露出笑容。他把装着怪鸡的瓶子一一摆回搁板;接着豪气大发,自掏腰包,请乔·凯恩再喝一杯咖啡,再抽一支雪茄——几乎是硬逼对方接受这份盛情;最后,拿起一口平底锅,又从吧台底下的醋罐舀了醋,边倒进锅里边说,他要表演一个新戏法。“我将把这只鸡蛋放进这口倒了醋的锅里加热。”父亲说,“接着,我要把鸡蛋完好无损地塞进瓶里。进了瓶子后,鸡蛋会恢复正常形状,蛋壳也会再次变硬。然后,我会把瓶子连里面的鸡蛋一起送给你。你可以走到哪,带到哪。别人会纳闷,你是怎么把鸡蛋弄进瓶里的。别告诉他们。让他们猜去吧。这个戏法的乐子就在这里。”

父亲冲客人又是咧嘴而笑,又是眨巴眼睛。乔·凯恩断定,眼前这个人脑子有点不正常,不过并无恶意。他喝完父亲硬请自己喝的咖啡,继续看起了报纸。鸡蛋在醋锅里煮过一会儿后,父亲用勺子捞出鸡蛋,放到吧台上,然后进后屋拿来一个空瓶。客人连瞧都没瞧一眼,父亲感到很生气,但仍愉快地继续完成戏法。他竭力想把鸡蛋塞进瓶子,可试了很久都没成功,于是把醋锅放回炉子,再次加热鸡蛋,但捞出鸡蛋时,不小心烫了手指。在醋锅里又煮过一次后,鸡蛋蛋壳变软了些,但没软到能塞进瓶子的程度。父亲孤注一掷,使劲把鸡蛋往瓶里塞啊,塞啊。就在他觉得戏法终于要大功告成时,晚点的列车进站了。乔·凯恩开始若无其事地朝门外走去。父亲不顾一切地做了最后的努力,企图征服手中的鸡蛋,完成许下的戏法。假如做成,这戏法将为他博得声名:一位懂得如何让客人感到快乐的餐馆掌柜。父亲反复拨弄手中的鸡蛋;试着让自己略微粗暴一些;开始骂脏话,额头沁出汗珠;鸡蛋在手底碎了。就在蛋液溅到父亲的衣服时,已在门口驻足的乔·凯恩,正好转过身,接着哈哈大笑。

从父亲喉咙爆发出一声怒吼。他气得直跳脚,并含混不清地大骂一通,接着又从吧台的篮子里抓起一枚鸡蛋,朝门口扔去,差点打中那年轻人的脑袋。看到鸡蛋扔来,后者闪到门外,跑了。

父亲手拿一枚鸡蛋,来到我们母子俩所在的楼上。我不知道,当时他打算做什么。可能想砸烂手中的鸡蛋,想砸烂所有鸡蛋,想让我们母子俩看着他开始砸蛋吧。不过,一见到母亲,父亲的内心发生了变化。正如前文所述,他把鸡蛋轻轻放到桌上,然后跪倒在母亲床前。那夜,父亲决定提前打烊,然后回楼上睡觉。在他挤进母亲的床、吹灭桌上的灯后,他俩嘀咕了很久才睡。接着,大概我也睡着了,但睡得并不安稳。黎明醒来后,我久久凝视着桌上的鸡蛋,心中纳闷,为何世上得有鸡蛋,为何鸡蛋里得孵出母鸡,然后母鸡再产下鸡蛋。这个问题融进了我的血液。之所以如此,我想,是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儿子。不管怎样,此问题一直盘桓在我脑中,始终没有解决。而这,我认为,只是鸡蛋大获全胜——至少就我家而言——的又一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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